医疗保险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 (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二)受理窗口:三楼2区17号窗口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的“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支付名单” (加盖公章);
2、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的“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结算汇总单” (加盖公章)。
(二)受理窗口:三楼2区1、16、17号窗口
(三)服务时限:随到随办 (节假日除外)
单位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加盖公章)、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2、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
3、出院病情证明;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异地住院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对医院的定点、等级证明;
6、外伤住院须提供住院病历及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外伤调查委托书、单位对外
伤情况的证明、本人或家属联系电话;
7、异地安置人员在成都地区住院需提供单位对本人回成都住院的确认证明 (加
盖单位公章)。
(二)流程:受理斗审核斗结算呻转账 (行政非经营性收据)
(三)费用报销时限:本市出院两个月内,市外三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四)受理窗口:三楼2区17号窗口
(五)结算窗口:三楼2区1号窗口
个人垫支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2、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
3、出院病情证明;
4、异地住院、外伤住院须提供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复印件 (须含人院记录,市本级定点医院除外);‘
5、异地住院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对医院的定点、等级证明;
6、病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其在成都市工行、农行或建行任一活期存折账号 (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病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异地安置人员在成都地区住院需提供单位对本人回成都住院的确认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
(二)费用报销时限:本市出院两个月内,市外三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三)服务时限:随到随办 (节假日除外);外伤住院结算时限为2叶工作日 (特殊情况除外)
(四)受理窗口:三楼2区6、7号窗口
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审批表;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专用病历处方;
4、检查、化验报告单;
5、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清单;
6、本人社保卡;
7、病人和代办人身份证;
8、病人本人在成都市建行、农行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9、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治疗期间发生住院的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二)报销时限:结算手续应在审批期满之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窗口:三楼2区4、5窗口
(四)服务时限:随到随办 (节假日除外)
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费用报销公式:报销金额二 (费用总额—个人首先支付金额)X报销比例 (75+年龄X0.2)%
温馨提示:以上费用报销时单位、本人须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