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家界市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为1.0%;用人单位属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为2%;用人单位属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为3%。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不低于1%。
二、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对事故频发的矿山企业实行工伤保险费征缴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挂钩。即参保企业年度内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达到当年缴纳工伤保险费1.3-1.6倍(含1.6倍)、1.6-1.8倍(含1.8倍)和1.8倍以上的,次年年初分别按该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5%、1.5%、2.25%补缴工伤保险费。
慧择提示:2016年张家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单位属一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为1.0%;单位属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为2%;单位属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为3%。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不低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