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第一次报销流程
一、参保患者发生大病医疗事故以后,要及时向参保部门申请报销,并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按照社保部门要求准备好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
3)、身份证(或市民卡)
4)、就诊病历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
7)、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三、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流程
在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推行以后,大病医保患者再次报销医药费时,不用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
其中,北京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每年2月15日开始对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医疗救助扣减等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的支付通知单传递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4月,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支付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大病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人缴费扣款的银行存折中。
慧择提示:上文为您呈现的分别是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第一次报销和第二次报销的流程,其中初次报销大病医疗费用的流程相对复杂一些,而在进行二次报销时,参保人无需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结算即可,非常的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