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10月1日起,国务院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它在养老金待遇方面有所调整。据悉,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将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会统筹考虑企退人员与城乡老年居民养老待遇。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
而且,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从国务院《决定》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可以看出: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慧择提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之后,其待遇该如何计发呢?它将会从企退人员、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方面考虑。今后,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前者与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有关,后者与个人缴费的本息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