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到医疗保险窗口提交报销材料;
2、材料不齐全的,社保机构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
3、不符合条件的,社保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险窗口对报销材料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并符合报销条件的,5000元以下医疗费用,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医疗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8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医疗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1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审核报销时间]
1、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需办理报销的,应当自发生费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向市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个人帐户不足以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以上的,参保人应于下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前)到医疗保险窗口审核报销。
慧择提示:福建医保报销规定8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医疗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1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