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南京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支付比例大幅降低,同时,还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都可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极大的降低了人们的生育负担。以下具体介绍南京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腹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10%下降为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下降为0。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如果顺产只需报销2001元,之前个人需支付201元,12月以后,个人只需支付100.5元,个人负担减少了100.5元。助娩产如需报销3500元,个人负担就减少了175元。剖腹产如需报销45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225元,如需报销60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300元。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为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为20%。还是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剖宫产如需报销7000元,6000元以内部分个人负担300元,6001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只需300元,比之前要少付550元。
考虑到乙类药品调整因素,适当提高分娩定额结算指标,顺产、助娩产在原来基础上提高300元,剖宫产提高400元。分娩住院结算指标提高后,对于住院分娩出现合并症的,今后不再予以补偿。
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增加了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其中稽留流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院结算标准分别为1500元、1200元、1000元,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900元,宫颈环扎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1500元。
慧择提示:在南京生育保险报销中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增加了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其中稽留流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院结算标准分别为1500元、1200元、1000元,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900元,宫颈环扎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