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单位参储职工;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质)押;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慧择提示:德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