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介介绍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管委会的决策指导和自治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强管理,改革创新,奋勇争先,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式进步——成立以来,管理中心归集和个贷业务迅猛增长,2005年以来,每年均在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已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荣获“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30多项自治区级以上荣誉。
慧择提示:社会在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方兴未艾。贵港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以“政府放心 群众满意”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贵港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