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省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除了要了解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需知晓具体的流程。一般来说,江西省公积金贷款需要按照“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管理中心审批—准许贷款—划转资金”的流程来操作。
第一步,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填写公积金中心印制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并提供合法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居住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共同还款承诺书及信用证明等资料。
第二步,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贷款的审批,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审批意见,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第三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手续办结后,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返回相关借款资料,由公积金中心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划拔委托贷款资金。公积金中心审核不准予贷款的,审核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借款申请人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借款申请人。
第四步,受委托银行收到划转的委托贷款资金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约定账户。
慧择提示:江西省公积金如何贷款?首先,职工需要填写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管理中心,然后管理中心对其进行审批,若是予以贷款,便可通过职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若是不予以贷款,则会告知原因,并将资料退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