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江西省单位因一些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公积金,便需要申请补缴。单位在补缴江西省公积金时,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职工公积金卡号、职工身份证等一系列资料。
1、单位经办人填写《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行政事业单位:(1)单位成立的批文;(2)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委批文;(3)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业务员对单位填写、提供和出具的材料审核后,在《补缴清册》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及提供中心指定银行账号后退回单位一份。
3、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款书》到银行转帐,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中心指定银行帐户内。
慧择提示:江西省公积金如何补缴?首先,单位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管理中心业务员在审核资料后,会在《补缴清册》上加盖业务受理章,提供中心指定银行账号,最后单位只要将资金汇到账户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