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在阳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付款,并能出示交付首期购房款的票据;
(五)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所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房地产权证》,并符合抵押登记手续;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不予贷款或限制贷款:
(一)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2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贷款有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职工,在贷款结清2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3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慧择提示:阳江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首先要是在阳江单位工作的市民,然后按期足额缴纳公积金六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再次购买或建造改善型住房并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