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内调动办理转移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2、转移凭证(一式叁联);
3、本市辖区县市间调动提供调令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异地调出办理转移手续,提供以下材料:
1、退款申请凭证(一联);
2、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调令一份。
慧择提示:韶关公积金转移办理时,应先让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或者公积金转移证明,然后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原单位在开具转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个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