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于10月26日正式执行,业内人士称新政受惠人群较少,对市场成交影响有限。
据了解,适用该政策的职工必须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并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购房规定。
小编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09年5月开始实施的珠三角八城公积金互贷业务于去年5月份合约到期,目前不再执行。满堂红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广州人只有在外地工作才会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在相对低收入的城市工作而前往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买房,难度较大,因此,本次出台的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的覆盖面并不广泛,不会对市场成交有大影响。
慧择提示:广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但职工必须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虽然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但覆盖面并不广泛,实用性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