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下辖机构及职能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广东省境内铁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南沙管理部,为中心的办事机构,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中,天河管理部负责办理省属单位、中央驻穗单位、市属单位和天河区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其他7个管理部负责办理辖区内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办事处,为中心业务经办网点,负责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
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行为,维护借贷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为广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提供高效、便捷、费用低廉的住房贷款担保。
慧择提示: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部、会计部、归集部、贷款审批部、审计稽查部、信息技术部、纪检监察室;下属四个办事处,分别是番禺、花都、增城、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