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本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进行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经单位盖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支取审批表》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审批表》或《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审批表》,上述审批表的有效期限为单位盖章之日起一个月内。
3、持《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审批表》办理支取的需到贷款银行填表、盖章。
4、职工本人或配偶持有效身份证明和所需资料到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5、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6、准予提取的职工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直接转入其个人指定账户内。
慧择提示:湖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并不复杂,大体上可以分为六步,首先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然后经过单位初审、管理中心审核,受理后,准予提取的职工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直接转入其个人指定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