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会计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件—审核—缴款—登记
1、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即时办理。
2、收件后,工作人员初审材料。
3、初审通过后,由旗县区管理部主任审核。
4、缴存单位工作人员开具支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5、前台工作人员登记个人明细账。
慧择提示:巴彦淖尔公积金补缴时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证明,然后再到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凭借单位工作人员开具支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