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慧择提示:2016年巴彦淖尔公积金缴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而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相应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过最低不得低于5%,另外困难企业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