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住建部目前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将涉及以下内容: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各地应制定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由此可见,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单位将受到此次新政策的影响,这些单位的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也将相应减少。
该中心归集科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已规定所有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实际公积金缴存比例均在8%-12%范围内,我市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高保低”工作的通知》,将全市各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8%、高于12%的单位纳入“控高保低”范围,因此此次公积金新政不会对我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带来影响。
慧择提示:2016年连云港公积金缴纳比例在8%到12%之间,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但最低为8%,原先不到8%,要调整至规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