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国家下发《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据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地方政府总资产达108.2万亿元,地方政府负债30.28万亿元,净资产77.92万亿元。从2010年底至2013年上半年底,政府负债增长约7.2万亿元,增幅达67.3%,超过同期GDP的年均增长速度。
数据可见,地方政府掌握的资产足以支持负债。而从地方资产负债表的内部结构看,负债方占比较大的两项分别是借入款项和债券融资。与地方融资平台相关的银行贷款、城投债以及基建信托仍然占有较大比重。
2000-2014年,中国的主权负债从21.4万亿元增加到124万亿元,增长102.6万亿元,年均增长7.3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对主权负债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3.8%和25.7%。
在此14年间,国有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增长极为迅速。国有企业债务增长55.2万亿元,年均增长3.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增长26.4万亿元,年均增长1.9万亿元。
报告显示,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地方政府基本上不存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清偿力风险”。但需要关注的风险点为,“地方政府债务增速仍然较高;筹资结构趋向复杂化;债务集中到期偿付的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区域和部门的局部风险值得关注;现有偿债基础具有一定的不可持续性;或有债务的风险敞口正在扩大。”
报告显示,截至到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2013年下半年、2014年和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分别占比22.9%、21.9%和17.1%,2016年和2017年到期需要偿还的分别占11.6%和7.8%,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要偿还的占到18.8%。
由此可见,2013年下半年到2015年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偿还的高峰期,有60%多的债务需要在此期间集中偿付。
除了一定规模的债务展期和借新还旧的情况外,还出现了债务逾期的情况。
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9万亿元中,逾期债务1.15万亿元,逾期债务率为10.6%,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已经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形成的逾期债务9400多亿后,逾期债务率为1.9%。
此外,还有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期限错配的问题,主要归因于地方政府的资产大多期限较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资),而在负债面,基本是3-5年的中短期银行信贷。这就导致了债务期限与项目的现金流严重不匹配的情况。
而且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不同,对政府来讲,隐性负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欧洲国家的负债率本来不高,但是危机爆发后政府负债率迅速飙升至100%以上。政府在出现危机时要去救市,这部分就属于政府的或有债务。
报告称,就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而言,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在2010年底到2013年6月底期间增加了2.6万亿元,增长159.9%,年均增速高达46.5%。
地方政府的负债是审计审出来的,不是会计准则核算出来的,一位长期研究地方债的学者9月25日表示,“这其中可能有估算的成分,哪些是直接负债、哪些是隐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地方政府都可以调整。”
慧择提示:据统计数据显示,从2000年至2014年十四年间,我国地方政府负债持续增长,年均增长额达3.9万亿元。据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地方政府负债所造成的流动性风险不可小觑,债务的风险或将继续扩大,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缓解负债情况。
数据可见,地方政府掌握的资产足以支持负债。而从地方资产负债表的内部结构看,负债方占比较大的两项分别是借入款项和债券融资。与地方融资平台相关的银行贷款、城投债以及基建信托仍然占有较大比重。
2000-2014年,中国的主权负债从21.4万亿元增加到124万亿元,增长102.6万亿元,年均增长7.3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对主权负债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3.8%和25.7%。
在此14年间,国有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增长极为迅速。国有企业债务增长55.2万亿元,年均增长3.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增长26.4万亿元,年均增长1.9万亿元。
报告显示,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地方政府基本上不存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清偿力风险”。但需要关注的风险点为,“地方政府债务增速仍然较高;筹资结构趋向复杂化;债务集中到期偿付的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区域和部门的局部风险值得关注;现有偿债基础具有一定的不可持续性;或有债务的风险敞口正在扩大。”
报告显示,截至到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2013年下半年、2014年和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分别占比22.9%、21.9%和17.1%,2016年和2017年到期需要偿还的分别占11.6%和7.8%,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要偿还的占到18.8%。
由此可见,2013年下半年到2015年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偿还的高峰期,有60%多的债务需要在此期间集中偿付。
除了一定规模的债务展期和借新还旧的情况外,还出现了债务逾期的情况。
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9万亿元中,逾期债务1.15万亿元,逾期债务率为10.6%,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已经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形成的逾期债务9400多亿后,逾期债务率为1.9%。
此外,还有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期限错配的问题,主要归因于地方政府的资产大多期限较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资),而在负债面,基本是3-5年的中短期银行信贷。这就导致了债务期限与项目的现金流严重不匹配的情况。
而且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不同,对政府来讲,隐性负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欧洲国家的负债率本来不高,但是危机爆发后政府负债率迅速飙升至100%以上。政府在出现危机时要去救市,这部分就属于政府的或有债务。
报告称,就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而言,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在2010年底到2013年6月底期间增加了2.6万亿元,增长159.9%,年均增速高达46.5%。
地方政府的负债是审计审出来的,不是会计准则核算出来的,一位长期研究地方债的学者9月25日表示,“这其中可能有估算的成分,哪些是直接负债、哪些是隐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地方政府都可以调整。”
慧择提示:据统计数据显示,从2000年至2014年十四年间,我国地方政府负债持续增长,年均增长额达3.9万亿元。据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地方政府负债所造成的流动性风险不可小觑,债务的风险或将继续扩大,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缓解负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