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8月27日晚间第一家提交挂牌材料的公募基金现身。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邮基金”)正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提交挂牌材料。
公募基金公司由于牌照经营,此前监管层在基金公司股东结构管理一直十分严格。而新《基金法》出炉后,监管层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限制。
据了解,除了有中邮基金之外,北京基金公司中,新华基金同样正在冲刺新三板。如果这两家公募最终如愿挂牌新三板,也将填补基金公司在资本市场证券化资产的拼图。
首度从报表管窥基金公司
“中邮基金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是公募基金这个行业首次系统性的对外公开披露信息。尽管基金产品等定期会有披露,但是一家公募基金的全貌此前尚未有过详细的披露。”一位北京基金业内的人士认为。
根据中邮基金披露的信息可以对这家基金公司一探究竟,而从公开转让说明书提供的信息来看,中邮基金在这一波牛市中获益匪浅。
根据中邮基金的公开转让说明书,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分别持有中邮基金47%,29%,24%的股权,也因为这样的控股结构,中邮基金并无实际控制人。
中邮基金的盈利能力又如何
据数据显示,以管理资产的规模看来,中邮以638亿的规模排在所有103家基金公司中的第35位。
而根据中邮基金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中邮基金管理有19只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管理有20只开放式公募基金产品,其中15只混合型基金、1 只股票型基金、2只债券型基金和2 只货币型基金。
而中邮基金在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1-4月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94亿、5.19亿以及2.83亿。而净利润方面,三个报告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19亿、1.62亿和1.13亿。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今年一季度净利润的规模几乎堪比此前两个年度的净利润规模。另外一项数据也表明,中邮在这一波牛市中获益匪浅。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中邮基金的手续费收入情况中,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1-4月分别为17.7万、80.6万以及162.4万元,而赎回收入中这三个报告期分别为225万元、136万以及188万元,总体手续费来看,三个报告期分别为358万元、150万元以及205万元。
手续费收入的数据与净利润是一样的情况,2015年前四个月的数据与此前完整年度的数据差别不大。
实际上,今年前四个月并不是公募基金发行最好的时光,五月开始,先后有百亿级别的公募在短时间申购完成,其中就包括了5月12日首发的中邮基金在中邮信息产业,该基金募集的最终规模超过百亿。
利用新三板尝试股权激励
作为第一家申请挂牌新三板的公募基金来说,中邮基金是否会如九鼎投资一样形成首家效应对行业格局产生影响。一位北京地区大型基金公司的人士还分析道,如果有公募基金率先挂牌新三板将会冲击传统基金业生态。
“率先挂牌的基金公司肯定会享有品牌溢价,这一点在九鼎投资上就表现得很充分。作为第一批上市的基金公司,这个溢价之上又会有一个隐性附加值。在各家基金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角逐和发力已告一段落的今日,部分中小基金公司可能会视公司上市为弯道超车的又一机会。”
不过,目前公募基金的监管限制还是要比私募基金更加严格。例如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出现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更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等情形,均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这一项在公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之时便会产生影响,而中科招商在新三板上募集资金超过90亿的同时是伴随着其实际控制人单双祥股权近20%的变动,这一点在公募基金上无法想象。但利用新三板进行股权激励确是一条可行的道路。而中邮基金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也表示将落实股权激励的相关问题。
其表示,在原有股权结构下,基金业一直存在股东、管理层之间由于利益不一致的博弈。若能落实股权激励计划,股东和员工的眼光将更为长远,员工与股东的关系也将从博弈变成合作关系,能够起到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维护管理团队长期稳定的作用。实际上,监管层方面一直在鼓励基金公司利用新三板进行探索股权激励。
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鼓励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新三板探索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而2013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对基金公司股东资质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至此,公募基金股权激励的最大障碍已经破除。
另外因为监管层政策鼓励,新三板5%以下的股权转让并不需要审批,这也将提升股权的流动性。事实上,如果正式挂牌新三板之后,因为估值的清晰和信息披露的透明,新三板也将给予公募基金一个透明公允的股权激励环境。
慧择提示:由于中邮基金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了公司所有重大行为必须民主决策,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这样避免了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但可能存在决策效率被延缓的风险。
公募基金公司由于牌照经营,此前监管层在基金公司股东结构管理一直十分严格。而新《基金法》出炉后,监管层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限制。
据了解,除了有中邮基金之外,北京基金公司中,新华基金同样正在冲刺新三板。如果这两家公募最终如愿挂牌新三板,也将填补基金公司在资本市场证券化资产的拼图。
首度从报表管窥基金公司
“中邮基金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是公募基金这个行业首次系统性的对外公开披露信息。尽管基金产品等定期会有披露,但是一家公募基金的全貌此前尚未有过详细的披露。”一位北京基金业内的人士认为。
根据中邮基金披露的信息可以对这家基金公司一探究竟,而从公开转让说明书提供的信息来看,中邮基金在这一波牛市中获益匪浅。
根据中邮基金的公开转让说明书,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分别持有中邮基金47%,29%,24%的股权,也因为这样的控股结构,中邮基金并无实际控制人。
中邮基金的盈利能力又如何
据数据显示,以管理资产的规模看来,中邮以638亿的规模排在所有103家基金公司中的第35位。
而根据中邮基金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中邮基金管理有19只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管理有20只开放式公募基金产品,其中15只混合型基金、1 只股票型基金、2只债券型基金和2 只货币型基金。
而中邮基金在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1-4月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94亿、5.19亿以及2.83亿。而净利润方面,三个报告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19亿、1.62亿和1.13亿。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今年一季度净利润的规模几乎堪比此前两个年度的净利润规模。另外一项数据也表明,中邮在这一波牛市中获益匪浅。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中邮基金的手续费收入情况中,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1-4月分别为17.7万、80.6万以及162.4万元,而赎回收入中这三个报告期分别为225万元、136万以及188万元,总体手续费来看,三个报告期分别为358万元、150万元以及205万元。
手续费收入的数据与净利润是一样的情况,2015年前四个月的数据与此前完整年度的数据差别不大。
实际上,今年前四个月并不是公募基金发行最好的时光,五月开始,先后有百亿级别的公募在短时间申购完成,其中就包括了5月12日首发的中邮基金在中邮信息产业,该基金募集的最终规模超过百亿。
利用新三板尝试股权激励
作为第一家申请挂牌新三板的公募基金来说,中邮基金是否会如九鼎投资一样形成首家效应对行业格局产生影响。一位北京地区大型基金公司的人士还分析道,如果有公募基金率先挂牌新三板将会冲击传统基金业生态。
“率先挂牌的基金公司肯定会享有品牌溢价,这一点在九鼎投资上就表现得很充分。作为第一批上市的基金公司,这个溢价之上又会有一个隐性附加值。在各家基金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角逐和发力已告一段落的今日,部分中小基金公司可能会视公司上市为弯道超车的又一机会。”
不过,目前公募基金的监管限制还是要比私募基金更加严格。例如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出现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更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等情形,均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这一项在公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之时便会产生影响,而中科招商在新三板上募集资金超过90亿的同时是伴随着其实际控制人单双祥股权近20%的变动,这一点在公募基金上无法想象。但利用新三板进行股权激励确是一条可行的道路。而中邮基金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也表示将落实股权激励的相关问题。
其表示,在原有股权结构下,基金业一直存在股东、管理层之间由于利益不一致的博弈。若能落实股权激励计划,股东和员工的眼光将更为长远,员工与股东的关系也将从博弈变成合作关系,能够起到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维护管理团队长期稳定的作用。实际上,监管层方面一直在鼓励基金公司利用新三板进行探索股权激励。
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鼓励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新三板探索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而2013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对基金公司股东资质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至此,公募基金股权激励的最大障碍已经破除。
另外因为监管层政策鼓励,新三板5%以下的股权转让并不需要审批,这也将提升股权的流动性。事实上,如果正式挂牌新三板之后,因为估值的清晰和信息披露的透明,新三板也将给予公募基金一个透明公允的股权激励环境。
慧择提示:由于中邮基金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了公司所有重大行为必须民主决策,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这样避免了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但可能存在决策效率被延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