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为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满足农村对于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国家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在国家的不断努力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如何?通过下文介绍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有效地提升了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通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正在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微型金融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功能互补、相互协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持续增强。
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基本实现了“花钱买机制”的政策目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农能力不断增强,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分别占全部贷款1/3和近七成,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得到持续发挥。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在治理机制、财务核算、风险管理等方面赋予一定独立性,2012年和2013年试点范围两次扩大后,试点县支行的业务量及利润额占全行县支行业务量及利润额的比例从40%提升至80%左右,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于2014年11月正式完成,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性职能,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切实发挥出主体和骨干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发挥网络覆盖全国、沟通城乡的优势,不断强化县域金融服务。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支农作用,在促进农村和县域社会建设、积极稳妥支持农业“走出去”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新型、微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通过不断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在丰富农村金融体系,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发起设立129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233家(已开业1153家、筹建80家),贷款公司1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吸引各类资本893亿元,存款余额582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89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1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2137亿元,两者合计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2.91%。截至2014年末,纳入人民银行统计体系的小额贷款公司共8791家,从业人员11万人,贷款余额9420亿元。
推动偏远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持续推进,乡镇基础金融服务有效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启动时(2009年10月)的2945个减少到1570个;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和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双覆盖的省份(含计划单列市)从2009年10月的9个增加到25个。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推进
人民银行从2008年开始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10年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该项工作推向全国。几年来,金融机构结合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积极探索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运用微小贷款管理技术,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范围,涌现了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涉农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在全国范围内较有影响的创新产品以及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近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普及,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电子化手段开展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众筹融资、网络销售金融产品、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也在快速涌现,部分互联网金融组织还在支持“三农”领域开展了有益探索。
(三)农村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扩展
债券融资方面,截至2014年末,218家涉农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782只、7233.39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期末余额2953.58亿元。2013~2014年,共4家涉农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融资23.4亿元;共49家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80.24亿元;共1只涉农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融资5亿元。
股票融资方面,2013~2014年间,首发上市的农业企业有3家,融资17.3亿元;农业类上市公司再融资20家,融资250.6亿元。截至2014年底,共66家涉农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中2013年新增公司4家,1家涉农公司发行股份649万股,募集资金5841万元;2014年新增公司55家,5家公司共发行股份4556.9万股,共募集资金12511.45万元。
(四)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风险保障能力日益提高
从地理区域分布看,农业保险已由试点初期的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到全国。全国共建立农业保险乡(镇)级服务站2.3万个,村级服务点28万个,覆盖了全国48%的行政村,协保员近40万人。从保险品种看,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获得了重点发展,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逐步推广。2007年至2014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年均增速57.09%,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72万亿元,向1.68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958.62亿元,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人民银行提供了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目前接入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网点数已达4万多个。通过组织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广大金融空白乡镇的农村居民提供家门口式基础金融服务,从根本上提升了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可得性。目前,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已超过1张。全国共有超过4万个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方业务,2014年累计完成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业务超过1157万笔、金额185亿元。助农取款服务点达92万个,受理终端数量93万台,2014年助农取款业务达到1.57亿笔、金额494亿元。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发展”的思路,人民银行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共同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户信息征集体系,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完善信息共享与应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守信农户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合理引导资金流向,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农户发展。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共为1.6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对其中1亿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已建立信用档案的农户中获得信贷支持的9012万多户,贷款余额2.2万亿元。
慧择提示:通过国家和农民的通过努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央行不断推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扩展的融资方式以进一步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国家还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有效地提升了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通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正在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微型金融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功能互补、相互协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持续增强。
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基本实现了“花钱买机制”的政策目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农能力不断增强,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分别占全部贷款1/3和近七成,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得到持续发挥。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在治理机制、财务核算、风险管理等方面赋予一定独立性,2012年和2013年试点范围两次扩大后,试点县支行的业务量及利润额占全行县支行业务量及利润额的比例从40%提升至80%左右,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于2014年11月正式完成,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性职能,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切实发挥出主体和骨干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发挥网络覆盖全国、沟通城乡的优势,不断强化县域金融服务。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支农作用,在促进农村和县域社会建设、积极稳妥支持农业“走出去”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新型、微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通过不断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在丰富农村金融体系,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发起设立129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233家(已开业1153家、筹建80家),贷款公司1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吸引各类资本893亿元,存款余额582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89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1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2137亿元,两者合计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2.91%。截至2014年末,纳入人民银行统计体系的小额贷款公司共8791家,从业人员11万人,贷款余额9420亿元。
推动偏远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持续推进,乡镇基础金融服务有效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启动时(2009年10月)的2945个减少到1570个;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和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双覆盖的省份(含计划单列市)从2009年10月的9个增加到25个。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推进
人民银行从2008年开始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10年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该项工作推向全国。几年来,金融机构结合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积极探索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运用微小贷款管理技术,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范围,涌现了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涉农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在全国范围内较有影响的创新产品以及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近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普及,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电子化手段开展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众筹融资、网络销售金融产品、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也在快速涌现,部分互联网金融组织还在支持“三农”领域开展了有益探索。
(三)农村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扩展
债券融资方面,截至2014年末,218家涉农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782只、7233.39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期末余额2953.58亿元。2013~2014年,共4家涉农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融资23.4亿元;共49家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80.24亿元;共1只涉农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融资5亿元。
股票融资方面,2013~2014年间,首发上市的农业企业有3家,融资17.3亿元;农业类上市公司再融资20家,融资250.6亿元。截至2014年底,共66家涉农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中2013年新增公司4家,1家涉农公司发行股份649万股,募集资金5841万元;2014年新增公司55家,5家公司共发行股份4556.9万股,共募集资金12511.45万元。
(四)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风险保障能力日益提高
从地理区域分布看,农业保险已由试点初期的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到全国。全国共建立农业保险乡(镇)级服务站2.3万个,村级服务点28万个,覆盖了全国48%的行政村,协保员近40万人。从保险品种看,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获得了重点发展,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逐步推广。2007年至2014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年均增速57.09%,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72万亿元,向1.68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958.62亿元,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人民银行提供了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目前接入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网点数已达4万多个。通过组织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广大金融空白乡镇的农村居民提供家门口式基础金融服务,从根本上提升了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可得性。目前,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已超过1张。全国共有超过4万个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方业务,2014年累计完成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业务超过1157万笔、金额185亿元。助农取款服务点达92万个,受理终端数量93万台,2014年助农取款业务达到1.57亿笔、金额494亿元。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发展”的思路,人民银行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共同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户信息征集体系,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完善信息共享与应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守信农户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合理引导资金流向,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农户发展。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共为1.6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对其中1亿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已建立信用档案的农户中获得信贷支持的9012万多户,贷款余额2.2万亿元。
慧择提示:通过国家和农民的通过努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央行不断推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扩展的融资方式以进一步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国家还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