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都是雇主,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与雇主有雇用关系的雇员。该险种既保障了雇主的稳健经营,也保障了其员工的利益。
房屋卫生设备工程技术公司J的油漆工吕某,患了皮肌炎,入院治疗,2个月后不幸死亡。但由于J公司曾经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因而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一笔保险金。该保险合同规定:“凡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保险有效期内从事与业务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导致职业性疾病,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须负担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虽然保险公司起初称,皮肌炎并非职业病,但后来法院做出定论:究竟什么是“与职业性有关的疾病”,合同没有明确定义,根据《合同法》与《保险法》规定,当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作出有利于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判令保险公司赔付。
工伤保险作“后盾”雇主责任保险,是指承保雇员在受雇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或根据雇用合同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雇用过程中,如果雇主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自己对雇员安全进行保障的义务,致使雇员遭受人身伤亡或疾病,雇员有权依法要求雇主赔偿其经济损失。
某货物运输公司R为其所雇用的50名驾驶员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雇主责任险合同。合同规定: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是40个月工资,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48个月。投保人按保单约定交纳了保费。保险期间内某日,R公司驾驶员任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车祸,任某受伤,花费医疗费10万元。
R公司还参加了工伤保险,但依然可以获得雇主责任险的赔付。因为两种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雇主责任险是基于雇主未能尽其法律义务而产生的赔偿责任的保险,而工伤保险虽然也是承保雇员遭受人身伤亡或疾病时的雇主赔偿责任,但不考虑雇主有无过失。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
R公司因为工伤保险而获赔7万元。根据雇主责任险合同,每人伤残赔偿限额是雇员的48个月工资———12万元,保险公司因而赔付了5万元。
雇主责任险保些啥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都是雇主,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与雇主有雇用关系的雇员。该险种既保障了雇主的稳健经营,也保障了其员工的利益。
雇主责任险的基本保险责任包括三方面: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包括长期固定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导致所雇用员工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支付的有关诉讼费用。
经过约定,保险公司还可以扩展承保两项附加险:附加医疗费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医疗费保险承保雇员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患职业病以外的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是对被雇用人员在保险期限内,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有规定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也有以承包合同的工程期核算责任期限的,投保也多为一年一次。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交费;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一般按年费率乘以保险期限年数交费。
该险种的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工资总额(包括奖金、伙食补助等各种津贴、加班费等)、工作地址、行业性质、风险程度以及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来确定。保险公司在保单中分别规定死亡和伤残两种情况的赔偿限额。在保单有效期内,不论发生几次赔偿,对每位雇员的赔偿累计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每一名员工都有其适用的赔偿限额。员工身体伤害或由职业病引起的伤残,主要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按赔偿金额表的规定计算。表中的伤残级别则是参照国家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文件的标准所制定。
由于雇员从事工种的危险程度不同,对于不同工作类别,费率也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对于办公室职员和做秘书工作的雇员,费率较低;对于从事高风险行业工作的雇员,费率较高。建筑安装工程业、金属矿业等行业的费率是金融业、商业等行业费率的两倍左右,但比从事石油、钻井、深水、勘探、航空、航天等工作的雇员费率要更低。
此外,雇主责任险也有一定的免赔额,免赔额通常按两种方式确定,一是按金额确定,即设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金额;二是按时间确定,通常的免赔时间为7天至15天(雇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