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贷险不等于家庭财产保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险,简称房贷险,是个人在购买房屋进行按揭时,银行为了保证还款指定购房者购买的保险,在购房者无力还款时,由保险公司代为还款。
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该损失,也就是说,一旦房子发生意外,如发生火灾化为灰烬,或者购房者发生意外造成无能力还款,保险公司会把剩下的贷款还给银行,但是房屋本身的主人却得不到赔付;因为在房贷险中,贷款银行是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出险后赔款先付给银行,扣除购房者欠款后的那部分才能真正到他们手中。
有了房贷险并不等于房屋本身也有了保障。去年台风过后,就有不少上海人把房贷险当成房屋险,要求赔付台风造成的房屋相关损失。事实上,房贷险并不等同于房屋险,更不同于家财险,因为房贷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也就是说,房贷险只保房子,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房屋的装修、室内的家具家电等家庭财产,都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因而房贷险不能达到完全化解家庭财产风险的作用。
而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等,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所以,在购买了房贷险以后,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仍是有必要的。这样,发生保险事故时,大部分的损失都能够从保险中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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