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2015年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通知》规定。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按《通知》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在短短7个多月的时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降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海公积金个贷利率连续第四次下调。2014年11月,2015年3月、5月,上海住房公积金已连续三次下调贷款利率。
据测算,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贷款年限是30年,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在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前每月须还款5557.39元,调整后每月须还款5388.54元,月还款额总计减少168.85元,30年共节省利息60786.3元。
《通知》还明确,从2015年6月28日起,本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
从6月28日起,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慧择提示:上海此次对住房公积金的下调,主要是针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这一行为,有利于减轻个人住房和买房的压力,切实保障了百姓的权益。同时,利率的再次下调,对房地产来说是十分有利的,能够带动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