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与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视频会议。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成晓军和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任继民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双方表示,将联合启动“儿女孝心、企业善心、社会爱心”保险服务活动,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铸建新疆“银龄安康工程”。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秉持公司“撒播爱心、造福社会”的价值理念,本着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申请承接了新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在全疆各地州(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简称“银龄安康工程”。
“银龄安康工程”的服务对象为全疆年龄在60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身体健康的老人。每年人均保费每份为30元,保险期间一年,每份保险承担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为1万元,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为2万元,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额为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还可每日补贴20元。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依据《国寿e家吉祥送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约定的评定标准对应伤残比例计算给付。每人最多可投保2份。有投保意愿的老年人或其投保人,可通过单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所在地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在各地州(市)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团体投保手续。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与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铸建新疆“银龄安康工程”既能够加强老年人的保障工作,同时还能提高公司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