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失业保险金?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单位应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领取失业证。失业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失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确认其是否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自确认后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由于单位过失致使失业人员无法办理失业登记的,其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
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014年2月咸阳市本级失业保险标准:960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生育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4、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但因参与违法活动致死的,不得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到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免费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目前,在失业期间,失业人员主要享受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等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