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动车事故赔偿详情
8月14日晚,笔者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了解到,截至14日18时,已有36位遇难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
从最初的17.2万元,到50万元,再到91.5万元,几天之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遇难者赔偿救助标准出现了“三级跳”。赔偿标准为何变化如此之大?91.5万元,这一被媒体称之为“创下中国铁路交通事故赔偿纪录”。
“最初提出的赔偿标准为17.2万元。”“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说,铁道部方面官员称,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15万元,加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2000元,再加2万元的最高保险金,合起来为17.2万元。
“这一标准立即受到了许多人质疑。”温州市政府一位参与善后处理的官员对笔者说,“在我们温州,把人家一只名贵一点的狗轧死了,也得赔一二十万元。活生生的人说没就没了,赔这么点钱,家属肯定不会接受。”
几经讨论,善后工作组对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17.2万元为基数,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为37.2万元,另外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丧葬费等共计50万元。
7月26日,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与福建省福州市遇难者林焱的家属谈妥,赔偿人民币50万元。这也是“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个达成的赔偿协议。
温州动车事故赔偿之具体赔偿金
一是死亡赔偿金约54万元。因本次事故遇难者人数较多,为妥善、顺利开展理赔工作,依法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且就高采取城镇居民标准。2010年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20年=547180元。
二是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这是浙江省审判实践对侵权造成死亡的一般赔偿标准。
三是丧葬费约15000元。2010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50元÷12月×6月=15325元。
四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约27万元。考虑一般家庭被扶养人和扶养人人数等情形,按每位遇难者平均有1个子女、1位父母被扶养,且需分别扶养10年、5年计算。(17858元×10年)+(17858×5)=26787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温州动车事故造成40人不幸遇难,其中36位遇难者家属积极办理动车事故赔偿。此外,政府针对温州动车事故推出了相关事故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