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调整为每人每月158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0元。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手续的人员。
据悉,宜兴市从2005年开始实行新农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2007年,实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把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纳入基础养老金的发放范围,并建立起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11年1月,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宜兴市整合了新农保制度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慧择提示:自今年1月1日起,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元。该举措是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让更多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