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12月2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日前发布并正式实施,将通过日常认证和集中认证两种方式对居民的生存状态进行确认,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办法》明确,资格认证对象及其亲属应认真履行资格认证义务,特别是对死亡、失踪、服刑、出国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资格认证采取日常认证和集中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认证采用现场认证、上门认证、异地认证三种形式,一年至少开展一次。未参加资格认证审核的,从下月起停发待遇,待资格认证审核合格后按程序补发和续发待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冒领、骗取养老金的,立即办理停发养老金和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由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站稽核追回,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部分居民长年随子女在外地居住,现场认证比较麻烦,异地认证将为市民带来方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或有条件可通过信函、照相、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的,可以进行异地认证。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5.88万,其中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为71.11万。
慧择提示:为了确保养老金的安全,长沙市将通过日常认证和集中认证两种方式对居民的生存状态进行确认。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的业务办理,长沙市施行异地认证举措,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通过信函、照相、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