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很多上班族而言,上下班途中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政府积极推出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疑惑。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为:
(1)丧葬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固定期限工资。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象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原则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标准为:配偶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配偶和其他亲属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该死亡职工生前的标准工资。
另: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待遇。(2)、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的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3、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5、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其中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为准。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为:
(1)丧葬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固定期限工资。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象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原则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标准为:配偶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配偶和其他亲属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该死亡职工生前的标准工资。
另: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待遇。(2)、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的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3、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5、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其中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