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险明年试点
《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使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的目标,并将通过区域性再保险中心、航运保险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三个外向度高、辐射能力强的关键领域建设作为支撑,致力于把上海打造成为保险业改革新高地,成为保险业开放发展的新标杆。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介绍:“上海地区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7300元/人。”今年8月13日,中国保监会官网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对比来看,上海保险深度超过全国水准,保险密度更是超过全国标准的两倍。
“上海已经初步具备率先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基础。”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当前各类保险机构云集上海,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资产管理和保险集团公司已达137家,全国保险公司中有近八成在沪设立了分支机构。在沪保险总公司50家,其中外资保险总公司27家,全国占比近半。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和公估机构367家,各类数据中心、电网销中心、航运保险中心、资金运用中心等保险功能性机构62家。”
“上海已经初步具备率先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基础,保险业也需要上海再次充当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示范区。”郑杨表示。
此外,对于市民格外关心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已明确时间表,明年将在沪率先试点。上海作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各个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方案,取得了良好的进展。裴光对媒体人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明年会在适当的时候在上海首批试点,上海保险交易所已经进入实质性申报阶段,并得到保监会的大力支持。”
自贸区先行
上海版保险“新国十条”的核心要点是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契机,全面推进上海保险业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包括:发展离岸保险市场建立区域性再保险中心、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打造自贸试验区国际保险创新平台、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探索保险监管制度创新。具体举措有: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推动形成区域性再保险交易、定价中心,配合加强对离岸再保险市场主体承接我国境内业务活动的监管;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
此外,将在自贸试验区创新特殊风险分散机制,开展能源、航空航天等特殊风险业务;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探索服务模式和服务产品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保险产品研发中心,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和风险测试。
在监管方面,将支持保险法人机构属地监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和跨境监管合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构筑自贸试验区金融安全网等。
另外,支持保险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在政策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境外融资;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自贸试验区内各类国际交易市场;研究依托金融要素市场开展巨灾债券试点。
“上海保险行业表现为四大特点:一是上海保险体系完善,机构主体门类齐全。上海目前有50家法人机构,占全国30%左右,137家各类保险机构,在全国也首屈一指,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只此一家。二是上海市场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创新险种取得很好成效。三是市场开放程度高。中国对外保险业在上海起步,27家保险总公司设在上海。四是创新活动非常活跃。”裴光介绍。
慧择提示:上海针保险“新国十条”的细化政策正式出炉,上海保险交易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等有望在明年正式推出。以自贸区为平台、借助政策春风,上海保险业迎来极大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