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的目标,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率先试点、在自贸区筹建保险交易所等列入了明年的工作进度表。
《实施意见》分为7大部分共28条,并梳理明确了6大类33项重点工作作为附件。包括:
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契机,全面推进上海保险业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 发展离岸保险市场,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建立自贸区国际化的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打造国际化保险创新平台;探索保险监管制度创新。
立足上海国际金融、航运中心建设,不断增强上海保险市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 着力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发展各类区域性保险中心;加快建设航运保险中心,完善航运保险服务体系,实现保险与航运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建立保险资金运用中心,集聚保险资金运用机构,推动保险资金全面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投资,完善上海金融市场体系。
强化商业保险对民生保障的有效支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发展应对老龄化的民生保险,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率先试点,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服务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各类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业务;鼓励政府采购养老、医疗等保险经办服务,重点推进大病保险,探索开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等。
加强保险在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高效运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运用责任保险促进社会管理模式转变,在涉及公众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校园安全、实习安全领域推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构建防灾防损体系增强城市抵御风险能力,积极发展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巨灾保险;深化农险创新保障都市型农业发展,发展丰富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的特色农产品保险。
慧择提示:为了进一步促进保险“新国十条”的落实,上海推出“28条”。在“28条”的内容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率先试点被列入了明年的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