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将从“机构集聚”“功能齐全”和“影响深远”等多方面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具有规模大、集中度高的特点。截至2014年9月末,保险业投资资产总规模已经达到约8.8万亿元,80%左右集中由中国人寿、平安、人保、太保、新华、泰康和太平等七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其中平安、人保、太保和太平等四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在上海。在一定程度上,上海已经成为全国性的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城市之一。根据“新国十条”确定的目标,2020年全国保费收入将达到5.1万亿元,2014至2020年间保险资金可运用规模累计预计将超过20万亿元。以此推算,至2020年末,集聚在上海进行运用的保险资金可能将达到8万亿到10万亿元的规模。
同时,保险资金可以充分发挥其长期投资的特性,在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新兴产业发展和养老产业发展等投资领域培养独有的竞争优势,使得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功能更加齐全,服务和辐射面更为广远。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的建设“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的目标和具体措施,符合当前实际,有利于吸引各类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向上海集聚,有利于带动保险资金运用的各项专业化功能向上海集中,有利于增强上海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将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目前,上海是全国性的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城市之一,在金融发展方面具有较为强大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