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这使得很多居民无法就业。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宁波市江北区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那么具体是哪四项举措呢?
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9月1日起,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开始施行新一轮农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新政策对现行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助、培训补助四项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规范了享受人员范围,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将进一步推动辖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
一是提高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新政策对原有的“江北区企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对招用失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并符合其他规定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作用。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新政策规定,开发和保持全区农村公益性岗位500个,农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由区、街道(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区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岗位补贴,各涉农街道、慈城镇配套相应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推进自主创业,提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助。新政策规定,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符合创业区域、创业行业等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2000元。
四是提升培训层次,增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技能。新政策规定对本区农村劳动者参加中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其参加培训项目的不同等级,在市级文件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补助额度,其中中级工培训每人增加40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增加600元,技师培训每人增加800元,高级技师培训每人增加1000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推动辖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其中包括提高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作用、推进自主创业,提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