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参加大病统筹重大疾病保险仍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1郾参保农民受益面较窄。以某市为例,该市保险公司规定了
可以获得理赔的12个病种,而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农民患病常在这12个病种之外,虽然医药费用较高,仍然得不到补偿。
2.统筹资金未能全部用于参保农民。仍以该市某保险公司为例,截止2004年12月底,参保人员缴纳给保险公司的统筹基金共63郾29万元,而赔付给因发生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的资金仅为24郾5万元,只占大病统筹资金总额的38郾7%,资金结余部分按协议,留给了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诚信度有待提高。笔者在审计时发现,保险公司在宣传时承诺无免赔期,而在实际操作时,提出有两个月免赔期(即在参保后两个月内患有重大疾病不予理赔),并且不肯支付返回给乡镇、街办的调节金,使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