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车险投保人数以及交通事故的增加,各险企纷纷寻求新的经营模式,以满足客户需求。据悉,近日河南濮阳车险试行“互碰自赔”。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具体情况。
日前,河南濮阳市14家财产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濮阳市财产险公司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试行)》。为保证《试行办法》的有效可行,协会多次组织召开各财险公司理赔岗负责人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了草案提交财险专业委员会研究审议。
《试行办法》要求:两车互碰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并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
财险会员单位一致认为,《试行办法》的“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理赔处理效率,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及客户满意度;二是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缓解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三是有效规避了同一事故多次骗赔行为的发生;四是避免客户在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出现的评估价格过高情况,造成保险公司损失,维护了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会员单位办实事、好事。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河南濮阳车险试行的“互碰自赔”办法,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及客户满意度,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此外,还能避免同一事故多次骗赔行为的发生。
日前,河南濮阳市14家财产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濮阳市财产险公司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试行)》。为保证《试行办法》的有效可行,协会多次组织召开各财险公司理赔岗负责人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了草案提交财险专业委员会研究审议。
《试行办法》要求:两车互碰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并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
财险会员单位一致认为,《试行办法》的“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理赔处理效率,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及客户满意度;二是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缓解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三是有效规避了同一事故多次骗赔行为的发生;四是避免客户在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出现的评估价格过高情况,造成保险公司损失,维护了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会员单位办实事、好事。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河南濮阳车险试行的“互碰自赔”办法,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及客户满意度,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此外,还能避免同一事故多次骗赔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