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旅游者反映较多的旅游中强制购物问题,新版合同中明文规定:行程中旅游者购物自由,导游和驾驶员不得干预游客的行为,旅行社对旅游者因购物发生的质量、价格等纠纷不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新版合同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加上了“双保险”,即旅行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旅游者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外,在其组织滑雪、漂流旅游项目时,应到S级(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定)滑雪场并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
新版旅游合同不仅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旅行社的赔偿责任也进行了补充说明。如质量问题发生后,旅游者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据悉,新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一经出台,旅游质检部门将以这部即将实施的新合同为准,统一管理省内旅游行业。今后,省旅游局也将要求省内旅行社都要严格实施新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省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旅游市场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生违规问题将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