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之投保年龄
2-70周岁。
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之保险期间
合同约定期间。
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之缴费方式
随走随投。
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之客户保险权益
医疗保险金(保额33万,合 3.1万欧元):旅行期间意外伤害或急性病(从发烧感冒到一些突发疾病)在医院治疗100元人民币以上部分,保险公司全额报销。
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额30万):因意外伤害事件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赔偿30万。
急性病身故(保额6万):因急性病造成身故, 保险公司赔偿6万。
转运回国(保额3万):被保险人经救援抢救,病情稳定后转运回国所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费用总额不超过3万元。
安排未成年子女回国(保额3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安排其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原居住地的实际费用,费用总额不超过3万元。
后事安排(保额6万):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身故,安排一名直系亲属前往处理后事的往返交通及住宿的实际费用,费用总额不超过6万元。
遗体遗返(保额3万):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其遗体或骨灰遣返的实际费用,费用总额不超过 3 万元。
救援服务 (保额15万):1、24小时中英文热线电话服务。2、安排就医,提供住院押金。3、安排转院治疗、医疗护送。总费用不超过15万元。
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之投保须知
保前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本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以所签发保单为准。
2. 投保本保险计划必须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
3. 本保险计划仅限如下地区投保: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四川、山东、天津、湖北、河南、 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青岛、黑龙江、陕西、河北、重庆 、广西、江西、吉林、山西、 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海南。
4. 2-70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计划,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本计划。
5. 投保本计划的被保险人须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正式居住场所的人。网上暂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外籍人士投保本计划,请先与我公司联系。
6. 被保险人投保时身体健康,并且此次出行不是以治疗为目的。
7. 投保人应据实填写投保信息,否则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 本保险计划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9. 本保险计划生效时间可精确到小时,不得大于投保日60日,不得小于投保时间一小时后的整点。
例:2007年12月1日2:01--3:00投保,保单最早生效时间为2007年12月1日4:00。
10. 我公司对以下国家和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救援保险责任:
(1). 欧洲:波黑,塞尔维亚、黑山、阿尔巴尼亚。
(2). 亚洲:伊朗、阿富汗;印度尼西亚的亚齐、马鲁古、伊里安、加里曼丹省;塔吉克斯坦、黎巴嫩、伊拉克、 柬埔寨、巴基斯坦、巴勒斯坦、以色列、东帝汶、斯里兰卡,Cocos Islands,英属印度洋领地;
(3). 非洲: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布隆迪、中非、塞拉利昂、卢旺达、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叙利亚、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苏丹、利比亚、索马里、安哥拉、卢旺达、西撒哈拉、圣赫勒拿岛;
(4). 中美洲:海地
(5). 大洋洲:美洲萨摩亚群岛,Bouvet Island,圣诞岛,法属太平洋领地, Heard and McDonald Islands,基里巴斯,马歇尔群岛, 麦克罗尼西亚,瑙鲁,尼乌亚岛,巴伯儿图阿普群岛,皮特肯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客劳群岛,汤加,图瓦卢,US Minor Outlying Islands,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
(6). 南极洲:南极洲。
11. 选择一年期间多次往返时,我公司承担每次境外停留不超过90日的保险责任。
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之理赔注意事项
对于小的疾病,比如发烧,感冒等,客户保留好在医疗机构治疗的票据,回国后报销(100元人民币以上部分全额报销)。对于需要住院的疾病,拨打保单上面的救援电话,我们在国外的合作的救援机构在两天内到医院垫付住院费用。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广大游客会对泰康申根签证保险有所了解,不难看出,泰康申根签证保险具有投保年龄广、保障范围全面等优点。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泰康申根签证保险产品知识,可登录泰康官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