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之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可国外医疗垫付和全球24小时救援,可承保休闲运动,如:场地滑雪、帆船、皮划艇、漂流、卡丁车、潜水、划水等。
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之承保年龄
18到100岁。
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之适用人群
因旅游、探亲、商务而出国(含欧洲申根国家)的人士。
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之保障范围
意外身故、残疾及烧烫伤: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公共交通双倍给付意外伤害: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持有效客票以乘客人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伤害: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驾驶7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猝死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在该非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含门诊和住院)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向救援机构支付运送和送返费用。
身故遗体运返: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依被保险人遗愿或家属的愿望,在被保险人身故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遗体或骨灰送返原出发地或者安排就地丧葬。(丧葬费用以2万元为限)
家属慰问探访费用: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导致身故或经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保险公司将安排一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并承担所发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船票或火车票费用及其他合理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未成年人逾期停留费用: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需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与被保险人同行并投保主保险合同的未满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子女自原定旅行结束之日起逾期停留所产生的额外的食宿费用,给付保险金。
未成年人送返费用: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导致其随行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授权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救援机构支付送返费用。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内,境内的日常住所因盗窃、火灾、爆炸、水管爆裂等原因而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损失。
个人钱财损失: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旅行时,寄存于登记入住酒店内的,由酒店提供的上锁保险箱内的个人现金因被盗窃而遗失,且取得酒店管理部门的书面遗失证明,或随身携带的个人现金因被盗窃或被抢劫而遗失,并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和个人现金损失报告后,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签证拒签补偿: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前90天内申请出境旅行申根国家签证(出境目的地以保险单载明为准),被大使馆或领事馆拒绝签证,导致被保险人的签证费用损失,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补偿被保险人因拒签而损失的签证费用,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金额为限。
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之需要申根签证保险的国家
德国、法国、丹麦、瑞典、捷克、芬兰、荷兰、波兰、希腊、挪威、冰岛、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西班牙、卢森堡、立陶宛、马尔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士。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安联申根签证保险具有全球通用、保障全、承保年龄广等特点,一份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为您提供全方位保障。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安联申根签证保险产品知识,可登录安联官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