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地产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并且养老地产投资是一个周期长收益低的投资活动,这会给险企带来巨大的压力。为了更好的促进养老地产的发展,国家应该加大对险资投资养老地产的扶持力度。
“对参保人来讲,养老产业发展解决的是服务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分析,目前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养老方式都有问题亟待解决。对于机构养老,一定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制造和维护一个民间资本进入的良好与公平的市场环境。
业内人士认为,养老服务业和保险的结合才刚刚开始,当前是保险公司布局养老地产的好时机,但盈利至少在5年之后。在此起步阶段,应加大政策对险资投资养老地产的扶持力度。
按目前保监会政策,险资投资养老地产被限定在“只租不售”范围。这给一些保险公司带来了资金压力。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认为,如果完全按照租赁模式,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大、收益低、周期长,很难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而消费者不喜欢租房,更偏好购买,居住在自己家里。因此,养老社区应“可租可售”。
他还建议,对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给予个人所得税延迟缴税的优惠政策,即参与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其缴纳的保险费在不超过个人收入一定比例的范围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在领取年金入住养老社区的时候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泰康之家CEO刘挺军认为,应明确补贴问题。区分是不是养老机构的核心点不应该放在是不是盈利上,而应该看是持有还是卖,如果是长期经营的,就应该享受补贴。他还建议,把补贴供方变为补贴需方,特别是应该在社保基金中拿出一块来支付老年的病后康复和部分护理需求。
此外,养老地产发展还存在“九龙治水”现象。比如,不少保险公司做养老设施的地块属于商业用地,按要求需配备一定比例的车位,但老人们基本用不上。而行业标准缺失、专业人员短缺等现状也亟需行业组织、标杆企业引导市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可喜的是,业界呼吁良久的将养老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实现。国土部4月底发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明确养老用地范围、用途、年期以及供地方式等。这被业内解读为从政策面上使得营利性养老机构有了估值定位,养老机构可以完成资产估值,实现资本流动。
但上述房地产业人士强调,目前险企储备的养老地产项目大多在一线城市郊区和二三线城市,拿地困难会是他们进军一线城市的一个门槛,而较高的收费标准也将考验投保人的接受能力,政府可以从营业税优惠、商业保险个税递延等方面予以支持。
慧择提示:资金流动性、产品设计与运营以及资源整合都会影响养老地产的发展,在养老地产的起步阶段,更需要国家相关政策对险资的扶持,应该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