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商保 解题“保而不包”现状
调查显示,目前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身边无子女,独处的占36.6%;丧偶率为57%,女性高达78.2%;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占45%,“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等问题正面冲击着居家养老这一主流模式,也让“421”家庭结构下的年轻人不堪重负。据预测,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2051年到2100年,中国将步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然而,截至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依然比较单一,家庭养老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之一。伴随着中国“银发潮”的到来,如何才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人到老年又将怎样确保自己生活得幸福和快乐?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去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就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做出了战略部署;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为保险业迈向养老市场提速带来了发展契机。
在当前社保“保而不包”的现状下,解决养老难,离不开商业养老保险。业内普遍认为,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才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和社会救助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保障服务”是当前保险业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
抓住城镇化机遇 完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
国际经验和专家共识表明,未来商业保险将会更多地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希望所在。
“城镇化带来2亿至3亿人进城,将成为保险新的服务主体。”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今年年初的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就曾表示:“在推进城镇化和加强民生保障方面,利用城镇化进程中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服务城镇化建设,继续推动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更好地发挥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在城镇化进程中,不仅需要相关基础设施的“硬件”支撑,也需要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软件”保障。这对于“天生”兼具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的保险业而言,要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所作为,关键在于抓住机遇,把潜在的市场空间转换为实际的发展舞台。这不仅需要从战略角度出发,从顶层设计着手,同时要按照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和规律,找准着力点和方向,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而做到积小步为大步。
“目前来看,商业养老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保监会将继续推动养老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明确第三支柱主要发展方向,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免税、延期征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尽快出台。尽快出台修订中国生命表和配套的精算制度,实施差别准备金率,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创新。
探索创新途径 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具体来说,可以参与到企业年金管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保险、农民大病保险中来。
有保险专家对媒体人表示,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创新发展途径,对建立完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比如随着我国居民平均年龄的不断延长,年金类保险产品正好能缓解因“长命百岁”带来的对养老金不充足的担忧,而考虑到居民对退休后健康状况的普遍关心,保险公司还可设计与医疗护理保障相结合的年金产品。
为促进商业大病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协调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原总裁杨超在去年“两会”时就曾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对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及政策倾斜”。这在业界看来,指向消费者群体而不仅仅局限于商业保险机构的养老、医疗保险税收递延政策一旦落实,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将极大激发寿险市场的消费需求,对于促进医疗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形成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互补式发展,应该根据目前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水平方面的欠缺,来确定商业保险的目标市场。要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应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慧择提示:商业保险不仅可以解决“保而不包”现状,还可以完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