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获悉,又有64家零售药店被纳入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目前,市区该类定点零售药店已达211家。
为促使医保定点药店合规经营,市人社部门视情节轻重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药店,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疗保险服务,医保基金拒付违规费用、通报批评,终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处罚。被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不得再申报医保定点资格,若其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零售药店,自其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之日起三年内,该连锁企业旗下的任一家零售药店不得申报医保定点资格。
慧择提示:芜湖市区再增64家职工医保定点药店进一步的方面了人们的就近购药,打破定点医院的垄断经营格局,真正的做到优民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