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医改开始前后,商业健康险就通过承办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进入社保领域。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9家保险公司在21个省份的84个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覆盖人数超过2亿人。
但是,与社会需求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仍显不足。最新数据显示,商业健康保险在总保费中占比仅6.22%,在人身险保险保费中的占比仅有9.38%,远低于发达国家30%左右的比例。从保险行业自身看,尽管市面上的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早就超过了3位数,但产品类型也仅限于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型等少数几种。保险公司几乎都挤在现有市场空间,还没有找到拓展新市场的利器,产品过于单一。这种靠“小马”拉“大车”的窘境,抑制了健康保险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此次国家提出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全民健康体系注入了新的政策能量,为商业健康保险下一步发展指明了路径,那就是着眼于普通百姓市场,在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上做好创新文章。
做好“衔接”文章,保险公司要真正“潜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去发现老百姓的健康需求,在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上创新。比如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产品,可以举全行业之力进行探索,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出售产品经营权;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衔接”产品开发,则由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能力进行开发。
做好“衔接”文章,还需要保险机构控制好自身的风险,在经办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上创新。商业保险和社会基本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领域,运行方式也有较大差异,两者的“衔接”更是新生事物。而一些保险公司在进入社保领域时,只是简单地将固有经验“搬”进与社保的结合中,结果陷入了所谓“3年赔付定律”的泥潭中,即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最后只有被迫退出。这不仅造成了公司的风险,影响了行业的声誉,也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利益。
慧择提示: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使得社保的医疗费用成本在不断的增加,这给我国的社保带来了严重的压力,我国需要不断的引导商业健康险的发展,实现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对接,满足公众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