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监局正式在官方网站公布第一批大病保险(放心保)经营资质名单,共有8家保险公司获得在黑龙江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其中,人身险公司6家,财产险公司2家。
在此之前黑龙江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管理和投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要求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省级分公司在省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3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在拟开展大病保险地区已设立分支机构;省内分支机构近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大病保险业务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服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健全。
黑龙江省首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布,表明黑龙江保险业为开展大病保险招标工作做好了准备。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方可作为投标人参加大病保险投标。
慧择提示:大病补偿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必须慎之又慎,这样才能真正的为人民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