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你是不是在打算买分红型保险的时候,也冒出过这样的疑问:买了这份分红险,万一保险人出事走了,到底能不能拿到赔偿呀?今天咱们就把这个问题掰扯清楚,给你说个明明白白。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同
我拿身边真事儿给你掰明白,30岁的张姐和丈夫结婚五年,刚攒了点闲钱,想着给家庭做个长远规划,俩人就选了一款分红型保险,做了夫妻互保的设计——张姐当投保人,负责交保费,丈夫是被保险人,同时张姐也给自己做了一份,丈夫当投保人,自己当被保险人,这样对双方都有保障。
要是被保险人去世,也就是这份保单里被保障的人不在了,那直接按照合同约定赔身故金,直接打给合同里写好的受益人就行。比如刚才说的张姐家,要是做丈夫的先走了,那保单直接赔身故金,由他们提前约定的孩子或者张姐领,这个流程一点都不复杂,只要备好死亡证明、身份材料去保险公司申请就可以,剩下的未领取的分红,也可以一并由受益人申请领取。
换个情况,走的是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呢?还是说张姐家这个互保的例子,如果先走的是张姐,张姐是这份给丈夫投保的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丈夫还好好活着,那这份保单不会直接赔身故金,但是投保人的权益是可以被继承的。张姐的继承人可以选择把投保人变更成自己,接着交保费,保单继续有效,原来的分红和保障都不变;也有人觉得不想接着交了,可以申请退保,把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拿出来,作为投保人的遗产由继承人分配,这两种选择都可以,看继承人自己的需求来定。
给不同情况的人直接说建议,如果你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打算自己当投保人给自己买,那一定要在保单里明确写好身故受益人,别空着不填。空着不填的话,将来身故后这笔身故金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容易闹家庭矛盾,提前指定好,省得后面麻烦。如果你是给孩子买,你当投保人,孩子当被保险人,那你最好提前安排好第二投保人,万一你先走了,孩子还没成年,保单可以直接变更给提前约定的第二投保人,不用走继承流程,更省事。
如果你经济条件不错,已经配齐了重疾、医疗这些基础保障,还有闲钱想做长期规划,那可以选这种分红型保险,记得分清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选适合自己的身份安排就行。如果你刚工作没几年,手头积蓄不多,优先给作为家庭收入主力的被保险人配齐基础保障,先把人身风险兜住,再考虑分红类的产品,别盲目跟风买,给自己添没必要的缴费压力。
分红能否作为遗产
直接说结论:没领取的分红,属于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按规定作为遗产处理,这个规则是写进通用条款里的。
之前碰到过这么一个例子,张阿姨早在十年前,给她的儿子投保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张阿姨是投保人,她儿子是被保险人。三年前张阿姨突发意外离世,家里整理遗物的时候,找到了这份保险合同,发现保单账户里累计了三万多没领取的分红,张阿姨的儿子和女儿对这笔钱的归属产生了分歧。
儿子说,这份保险是买给自己的,分红肯定归自己;女儿说,分红是母亲投保攒下来的权益,母亲没留下专门的遗嘱说归儿子,那应该算母亲的遗产,兄妹两人平分。
按照常规的处理规则,这份保险的投保人是张阿姨,分红权益是投保人张阿姨生前投保积累下来的财产权益,确实属于遗产范围,如果张阿姨没有在保单或者遗嘱里明确指定这笔分红的归属,那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最后兄妹两人协商之后,各分走了一半的分红,也没影响兄妹感情。
如果投保人去世的时候,不仅有没领取的分红,保单还在保障期内,这时候继承人可以选择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就是把分红领出来,之后如果想要保留这份保单的保障,可以申请变更投保人,由新的投保人继续履行缴费义务,享受后续的分红权益;第二种就是直接申请退保,把保单的现金价值加上累计的未领分红一起领出来,终止这份合同。
这里给大家提个可操作的建议,大家投保分红型保险之后,最好提前把保单的信息告诉自己的家人,同时如果对身后的分红权益分配有明确想法,可以提前写好对应的说明,避免家人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如果碰到不确定的情况,直接带好投保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保单原件去找承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一步步告诉你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申领或者继承手续,不用自己瞎猜纠结。
经济状况决定怎么买
如果你刚工作没两年,每个月扣除房租、吃饭、社保之后,剩下的可支配收入不多,那我建议你先别碰分红型保险。我身边有个叫小秦的姑娘,刚工作一年攒了两万块,听了线下推介脑子一热就买了,每年要交六千多保费,交二十年。本来想攒点钱顺便拿点分红,结果刚交了两年,公司裁员她暂时失业,每个月房租都要靠花呗周转,根本拿不出钱交保费,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一下亏了小一万,得不偿失。对这个阶段的你来说,每个月挤不出闲置资金,先配齐百万医疗险、意外险这两类低保费的基础保障就够了,剩下的钱留着当应急周转金,比硬买分红型保险踏实。
如果你已经工作五到十年,有稳定的月薪,手里有十万以上的闲置存款,每个月扣除固定开支和应急储备之后,还能攒下几千块的闲钱,又想给自己或者家人留一笔确定的钱,那可以考虑配置合适的分红型保险。我邻居老陈今年三十八,在国企做技术,爱人是小学老师,两口子月收入加起来一万八,有房有车,房贷每个月只需要还三千,手里还有二十多万的备用金,去年给老陈配了一份,每年交一万二,交二十年,不仅有对应的身故保障,每年还有不确定的分红,就算老陈未来退休,分红也能每年领点当零花钱补充养老,万一有突发情况,也能给家人留一笔钱,对他们家来说这个配置就很合适。
如果你已经临近退休,手里有一笔不用的养老储备,子女已经独立,没有大额负债,只是想把一部分钱安排成留给孩子的身故保障,同时自己活着的时候也能领点分红贴补生活,那你可以根据自己手里的闲钱选短一点的缴费期。比如张阿姨今年五十五,退休工资每个月四千五,手里有三十万养老钱,留出二十万当医疗应急金,剩下十万拿出来买分红型保险,选五年缴费,每年交两万,自己每年能领点分红当旅游经费,百年之后剩下的身故保障金直接给孩子,对她来说就很稳妥,不用承担长期缴费的压力,也达成了自己的安排。
如果你本身已经配齐了所有基础保障,手里有不少可投资的闲置资金,想做多元的资产配置,也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配置分红型保险。这类产品的分红是不确定的,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挂钩,不能当成高收益的投资产品,所以千万不要把大部分积蓄都投进来,拿不超过你闲置资金两成的份额配置就好,当成一种长期的资产安排,不要对分红收益有过高的期待。
还有一类情况,你要是已经上了年纪,健康状况不太好,但是手里有一定闲钱,想给子女留一笔确定的钱,也可以选合适的分红型产品,不过一定要先算好,缴费期内你手里的钱够不够覆盖保费,不要因为交保费影响你平时的医疗开支和生活质量,一定要保证交完保费之后,你的日常开销不受影响,这才是最该守住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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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阅读合同条款
先找身故责任这一块,别漏看约定的赔付条件。不同分红型保单的身故赔付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才能赔,有的是终身保障,不管什么时候身故都能赔,你得一笔一划看清楚。给大家举个例子,去年有位李阿姨,儿子给她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儿子自己当投保人,李阿姨是被保险人,儿子当时只听销售说有分红有保障,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身故责任,后来李阿姨出事,申请理赔才发现,这份保单的保障期只到被保险人80岁,李阿姨走的时候已经83岁了,超出了保障期,根本拿不到身故赔付,最后只领了保单里积累的未分红部分,一家人遗憾了好久。
接着看责任免除部分,这部分写的是哪些情况拿不到赔偿,一定要逐句读完。别觉得这些内容都是套话,每家保险公司的免除条款细节不一样,你得对照自己的情况核对。比如有的保单明确约定,特定情况身故不赔,这些内容都明明白白写在条款里,提前看清楚,别等出事了才说自己不知道。
然后要看分红的约定条款。很多人买分红型保险,都冲着分红来,但要记住,分红是不确定的,条款里肯定会写清楚,分红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确定的,不可能有固定的分红数字。别轻信口头说的每年能分多少,一切以合同写的为准。比如有一位赵先生,当年听销售说每年至少能拿几千块分红,就冲动买了一份,还说如果身故,分红也能一起给受益人,结果签合同的时候没看分红条款,前几年分红只有几百块,后来赵先生出事,受益人去领钱,才发现分红确实是浮动的,根本没有销售说的那个数,早知道这样,当初肯定不会多花钱买这份。
还要看受益人的指定条款。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随便填受益人,或者干脆不指定,直接选法定。如果你已经想好要把钱留给哪个人,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写清楚受益人姓名、身份关系和份额,避免以后家人因为这笔钱起纠纷。举个例子,有一位李叔叔,离异之后重新组建了家庭,他买分红型保险的时候,没改受益人,合同里还是写的前期孩子一个人,后来李叔叔走了,现在的妻子和前期孩子闹了好几个月矛盾,就是因为当初没在合同里写清楚受益份额,最后闹得家庭不和,太不值当了。
最后要看保险金申领的条款。里面会写清楚申领身故保险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时效是多久。你可以提前把这些要求记下来,把需要的材料和保单放在一起,真出事的时候,受益人能直接拿着材料去申请,不用来回折腾补材料,少跑好几趟冤枉路。
结语
总结来说,分红型保险里被保险人死亡是有对应赔偿的,只要符合合同约定,受益人就可以申领身故赔偿金,而未领取的分红也可以由相关权益人申请领取。不同经济基础、保障需求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已经配齐基础医疗、身故保障,手上有闲置资金想做长期规划的,可以适当配置;还在攒第一笔保障金、手头不宽松的,先把刚需保障配齐,再考虑这类产品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