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养老缴费单,没有了工龄,享受不了养老待遇又办理不了退休……这样的粗心事时有发生。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洪分中心“大海捞针”档案室,今年受理类似问题40多例,涉及保户百人以上。12月1日,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特别提醒参保市民,个人缴养老交费收据不能丢。
一年找回40多个“死档案”
曾经在于洪区一家商场工作的王先生,11月末到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洪分中心办理退休时才发现,养老管理中心里根本没有他的参保记录。原来,王先生所在的企业1997年破产了,那时参保还没有电脑记录,王先生以往的参保记录没了。“这样以来,我没有了工龄,也没有参保记录!办理不了退休不说,还不能享受养老待遇了!”王先生到处联系原单位相关保管员,音讯全无。王先生傻了眼。
“我交了保费呀!收据?丢了。”“参保却没有单据,我们只能在几千卷档案中凭经验查找。”于洪分中心的“大海捞针”档案室专干这份麻烦事儿。查了大半天,几名工作人员在档案室里终于查找到王先生的档案记录。王先生无限感激,“丢收据是我们自己的过失,于洪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不管,但是他们却有这份责任心!”
养老保险缴费收据不能丢
据了解,沈阳市养老保险的缴纳工作是1992年开始的,1998年,参保者的缴费记录才通过电脑的形式保管,中间6年的时间里,参保者只有纸档案。职工参保者的缴费单据由企业代为保管,期间有不少企业出现“解体”或是“并轨”,这是参保出现“死档”的祸端。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洪分中心主任孙继华提醒参保市民,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收据不能丢。孙继华说,用人单位给单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时,缴费收据一定要保存好。那些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费者更要保管好缴费收据,方便日后办理退休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