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基数的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以本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确定的上年度缴存人员工资总额为依据(详见附表)。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以本人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16年度职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670元,最高不得超过21141元。
二、其他有关规定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工作,对单位和职工个人信息要认真清理、核实,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2、各单位在核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后,应告知缴存人,接受监督,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3、基数核定和汇(补)缴工作最晚应在8月25日前完成。未按时完成的单位,会影响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提取和偿还贷款,甚至将会导致部分有公积金借款职工贷款违约,影响职工个人信用,同时职工也将受到《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自然人与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相对应的处罚。
慧择提示:2016年克拉玛依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是克拉玛依2015年度职工的平均的工资,缴纳基数上限是21141元。下限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