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国十条”,北京市政府出台的落实意见,出台时间在全国32个省市里比较晚,但是内容是比较新,比较全。一个原因是,前期政府之间各个部门沟通得非常充分,因为政府当时定位这个文件要出,就要脚踏实地,每个事情都要能够在实践当中,围绕着促进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实际开展下去,实践层面能够推进,这是政府要求我们在制定这个文件当中的出发点。
另一个原因是,尽量把中央国务院最新精神涵盖进来,最新的也在等待中央关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发展纲要,那文件一出台之后,我们这个文件就相应地围绕一些要求,把保险配合的领域也就写进这个文件了。今天大家看到我们北京地方版的国十条的落实意见,应该说是内容比较全面,也比较新,当然这都是结合北京市本身的特点,别的省出台的时间陆陆续续都不同,但是都是结合和围绕着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展的需求,都是围绕着本地的特色,这是一个大背景。
政府之所以能发这个文件,我认为主要的围绕主线还是贯彻国务院的工作要求,我们现在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就是政府逐渐地把有些政府不该管的或者政府没有能力管的,把这些甩掉,放手。通过发挥市场手段的作用来进行社会管理,这个就比过去政府大包大揽肯定是效率要高。我们这个文件出台的出发点、背景在这里。保险是非常有效的社会管理手段,市场化程度非常高,而且保险的三个功能又完全是恰恰适合我们今天政府转制当中的需求,因为它的经济补偿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再一个就是社会管理功能,特别是对风险的管理。经济补偿功能,我们文件里几个方面都有了,围绕着科技企业的创新,科技企业、小微企业,人身保险方面的老年人,独生子女家庭,不同的群体,包括健康方面,养老方面,财产保险,包括对一般的人民家庭财产,包括对企业财产,特别是农业保险方面,如果出现灾害,过去单纯地由政府的一些救助,财政资金的救助,如果转化成用保险手段,把一定的资金拿来买保险,一旦出现这些灾害以后,通过保险这种市场救助手段,完全可以放大资金功能。再一个,它是点对点的赔付,是公开公平的。谁受灾程度大,获赔就高,而且是公开的,灾害救助这样的管理,用保险手段,就比过去完全由政府发补贴,发救助款,与这种形式比起来,资金有放大效应,而且公开公平,社会更加认可。
对于社会风险管理功能这方面,主要我们文件里提到的,包括一些高危行业,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创新领域,可能面临的风险比较大,或者一些未知的风险,通过保险的手段,提前进行风险保障,起码在风险出现以后可以一定程度降低风险,通过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可以一定程度地降低风险,同时在风险出现之后,可以及时地救助,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前期投入很大,但是科学实验成不成功,不以人算,刚才我们介绍的北京市已经进行了科技管理创新方面,从研发到技术终端,到研发人员的一些人身保险,整个链条里,产品和人员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现在经过这几年试点,形成相对成熟的产品体系,把这些科技开发过程中的风险都可以覆盖,当然这只是某一个科技产品而已,可以开发的领域很多,这是我们将来的方向。
社会管理功能,就是刚才提到政府转变职能,责任险是最好的一种社会管理手段,特别是公众责任险,比如说一些政府的管理公共区域,公园、火车站等等,发生意外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保险。受到伤害或者损失的个体会向责任者去追偿,公共场所,政府是管理者,在我们法治社会越来越健全情况下,政府是要承担责任要给赔偿的,光靠政府的资金赔偿,断定起来,理清各个主体的责任,包括理清受害程度,靠政府完成这个工作量也是不现实的,难度很大。政府现在转变观念,通过买保险,提前买一个公众责任保险,如果这个公共场所出现了意外伤害事故,按法律责任需要政府来负责赔偿,保险公司来承担。保险公司有一套商业机制,有一套市场手段,可以针对每个受害者界定你是什么责任,需要给你多大的补偿,这些工作都是市场手段完成。
整个文件的出台,大的思路和整个背景就是基于李总理一再强调的转变政府职能,用经济手段,市场手段来管理社会。
慧择提示:“新国十条”意见落实,出台比较晚,但是内容比较新,主要是由于政府前期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同时把保险业加进去,围绕民生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从政府的对保险观念的转变角度考虑,现在买保险就是提前买一份公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