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落实初创期保险补贴政策,积极发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保险资金与风险投资基金合作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中长期股权、债权投资;二是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改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开展大病商业保险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研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是在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加大对“一路一带”对外投资、对外贸易相关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积极发展面向企业的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四是在上海市气象事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逐步开展交通、航运等气象指数保险,探索气象巨灾保险服务,形成气象防御技术与保险市场相互促进的城市治理新模式;五是在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逐步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扩大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面,建立保险与信用评定(风险分级)双向制约机制。试点推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慧择提示:上海根据国家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