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须知
尼签证种类:
(一)过境签证
发给在尼停留不超过7天、一次性过境者;对直接转机者,颁发停留48小时的过境签证。过境签证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否则拒签:A、继续前行的联程机票;B、旅行兑换凭证;C、足够前行所须经费;D、有效护照。
(二)访问签证
发给来尼访问人员。申请人须提供:A、往返机票;B、可靠的访问地址;C、接待单位的邀请信以及足够的经费证明。签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访问期间不能经商、工作。如时间不够,可向移民当局提出延期申请,可延期一次,时间3个月。如要长期居留、工作,则须向移民局申请临时居留和工作签证,由移民局长审批。
(三)工作签证
1、长期工作签证,即STR签证(Stay till Review):由有意在尼居住的外国人提出申请。他们可以是外国在尼注册的工商企业业主和受雇人员、或上述两类人员中的配偶和子女。他们必须获有经批准的移民配额许可证和商业许可证。申请人须持以下文件向尼驻外使领馆或尼移民局提出申请,由移民局长审批:
A.有效期超出6个月的护照;
B.4张照片;
C.在尼公司注册证明;
D.公司申请STR签证的信函;
E.公司的雇佣信函;
F.申请人接受该公司雇佣的信函;
G.公司最新的移民配额批准文件复印件;
H.职务证明;
I.个人简历;
STR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申请人抵尼后,必须在STR签证有效期内向移民局申请居留许可,即CERPAC卡。2002年开始,尼移民局向居留在尼的外国人颁发外国人证和居留证合二为一的证件,简称CERPAC卡(COMBINED EXPATRIATE RESIDENCE PERMIT&ALIEN CARD)。每位申请人除交付350美元的制作费和手续费外,还需提供与申请STR签证相同的文件、公司的税单、个人所得税单、个人指纹。此卡有效期为一年,与护照同时使用。
持居留许可证的外国公民分为二类:“A”类允许工作;“B”类为依赖“A”类的人员,如配偶和子女,不允许工作。如要求在尼工作,必须征得移民局长同意,由其授权签发工作许可。
2、临时工作签证,即TWP签证:该签证用于为某一特定目的而入境,如机器安装、设备维修、商务处理等。该申请由所在尼公司法人代表本人提出,并申明被邀请人的访问目的、逗留期、个人资料,公司承担的移民责任等。经申请,此类签证可转为长期工作签证,但必须由移民局长审批。所需提供的资料和申请STR一样。
(四)外交礼遇及免费礼遇签证
1、外交礼遇签证:下列人员可免费获得外交礼遇签证:政府官员、联合国机构人员、技术援助项目人员、经济贸易代表团以及尼联邦政府邀请的人员、正式任命的驻尼外交人员。
2、免费礼遇签证:此签证免费发给不够获得外交签证资格但须进行官方公务旅行的外国政府官员。
(五)互免签证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及其他与尼互免签证的国家公民可免办签证。以上人员必须乘坐飞机、轮船、车辆在指定的入境口岸入境。移民官认为入境者无疾病、对尼不构成安全威胁、不靠救济生存等方被允许入境。
中国公民在尼驻华使馆申办签证,签证费为250元RMB。注意不要将护照寄到尼日利亚托人在境内办签证,否则入境时和入境后会遇到麻烦。
二、入境须知
1、不得携带动植物、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入境;
2、每次入境最多可携带5000美元现钞;
3、要保管好自己的护照、文件、贵重物品等。护照、身份证、居留证、驾驶证,要备复印件;
4、抵尼时最好有接待单位或亲友去机场接,因尼国际机场一些不法移民局官员和出租车司机往往对中国公民进行刁难,勒索钱财,甚至无理将我公民关进小屋。遇到此种情况,我公民应据理力争,努力记下官员姓名、警号、车号或其他标记,事后及时将情况报告我使领馆。
5、从机场到市内,出租车费用约1500-3000奈拉,四星级饭店标准间一天约为150美元。
6、入境后,我公民应严格遵守驻在国法规。持访问签证者不要从事赢利性活动。如拟在尼工作和经商,应及时补办手续。签证过期而未补办手续逾期不归者,尼移民局会课以重罚甚至递解出境。不要通过不正当途径请移民局官员在护照上加盖出入境章而延长逗留期。这些章往往是伪章而造成在申请第三国签证时遭到拒签。